公告
根据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会员退会应向本协会递交书面函件。会员如果在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协会秘书处于2013年10月11日向协会首届四次理事会提交了《对不续费满一年的会员进行清退的提议》,并本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公告如下: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对经秘书处多次多方式催费而已满一年未缴纳会费,属自动退会名单之列的会员单位共11家作退会处理。其中含副会长单位1家,理事单位5家,会员单位5家。
特此公告
广东省洁净技行业协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