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C088HG088F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组1,330万元;包组2,2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分包1: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应具有在国内洁净工程的成功案例经验, 提供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洁净工程的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5. 供应商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或其他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申请证明办法可在www.yxjcy.com.cn网站查询或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603115、83603237
6.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净化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分包2: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应具有在国内洁净工程的成功案例经验, 提供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洁净工程的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5. 供应商需提供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或其他检察院出具的、通过“全国监察系统行贿犯罪档案咨询”系统、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申请证明办法可在www.yxjcy.com.cn网站查询或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603115、83603237
6.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净化空调机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10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前三十分钟。
九、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3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的1%,具体为:包组1,3.21万元;包组2,2.11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20-6279 1631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E-MAIL:gdgpc@yahoo.com.cn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