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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4-30
  • 编辑:管理员

 

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4G】1326号 信息上传: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2015-04-30 访问人次:77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省人民医院及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代建单位)委托,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设计投标。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1326
招标编号:GLTC—2015HN024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湖南省人民医院院内(第一住院楼)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原急诊医技楼第5616㎡作为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用房;改造现有住院大楼4-13层建筑面积11384㎡,其中:改造病房面积11160 ㎡(4-7层、9-13层),设儿科普通病床,改造手术室224 ㎡(第8层)。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2000㎡。可提供儿科病床约500张。
设计内容分为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改造现有第一住院大楼4-13层及原急诊医技楼第五层作为儿科医学中心,包括室内装修、消防、给排水、暖通、供配电、弱电、医用气体、中心呼叫、净化、增加两台电梯等。
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以外的、与儿科医学中心相配套的整个第一住院楼其他部分相关系统改造设计(含消防通道、给排水、喷淋、供配电等),并确保门诊楼与第一住院楼各系统的完整性,该部分建筑面积约35000m2,
设计方案必须能够通过消防审查。
投资金额:儿科医学中心项目4203万元(第一部分),其他部分(第二部分)暂按15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医院自筹
批准文号:湘发改医改《2014282
建设周期:24个月
设计周期:总设计工期为70天,其中: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本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设计范围: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人中标以后需要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装修装饰设计,及净化、弱电、水电、消防、暖通、医用气体等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设计深度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2拟任首席设计师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3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三甲医院的单体医疗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
2.4拟任首席设计师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体医疗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
2.5本项目不接受在近三年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3.1请投标人从2015430201557,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拟任首席设计师的建筑师证书和职称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帐、电汇、汇票。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4.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以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号:6965 8151 5310 001
4.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省人医儿科中心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而导致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5个工作日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公司收到设计合同复印件以后5个工作日以内无息退还。
 
5设计补偿
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补偿叁万元,第二名补偿贰万元,第三名补偿壹万元。上述三个中标候选人中,其中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招标人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其他二个单位的设计补偿费用由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支付(在收到第一笔设计费和另外2名未中标人的设计补偿费发票以后汇至该二名未中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设计补偿费税金由2名未中标人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没有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公司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代建单位)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飚    张国辉
 电    话:0731-84447300-2012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冯索 曹森参
电    话:0731~85177559、85177560
传    真:0731~85177567~822
邮    箱:5171588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