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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 发布时间:2018-07-09
  • 编辑:管理员

   招标编号: JLXD-2018-ZC-243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利用事业收入的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政策,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安装提交

密封投标。

一、采购需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用以满足医疗患者的治疗需求。

1.2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3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1.4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拟采购医疗等设备一批,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交付地点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1.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1.6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1.7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二、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东方体育: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东方体育: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事业收入。

3.1一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ICU吊塔(大厅)30台;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5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13]-1719号;

二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制氧机(双机组)、氧气管路新增及改造;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39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19]-1785号; 

三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能麻醉工作站3台;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44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206]-0289号;

四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血透机5台;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04]-1569号;

五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器 ;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135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23]-1040号;

六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肺功能仪;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6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23]-1040号;

七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甩头试验仪;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5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423]-1040号;

八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2台;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7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04]-1571号;

九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全自动纯水机;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7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04]-1571号;

十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ICU吊塔(单间)12台;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80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07]-1633号;

十一标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温控银针治疗仪;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5万元;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07]-1633号;

四、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文件售价:1-5标段人民币1000元/套;6-11标段人民币500元/套。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时间(即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7月9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午间不休息)。

(3)洽购招标文件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所投产品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

(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东方体育: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路径: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 查找;信用中国查询路径:首页-输入企业名称信用信息搜索栏搜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6.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2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出具制氧主机分子筛吸附器生产厂家在国内获得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分子筛吸附器《压力容器使用证》

六、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委托);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格要求(6)中提到的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及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

(5)近三年(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

(8)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31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九、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姓名:全老师    电话:0433-266771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301室

联系人姓名: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